針對子產以‘作丘賦’為代表的第二波集中制度革新,按照時間看在其‘作田洫’五年之后,比照兩代人之前的季文子執(zhí)政魯國時期‘初稅畝’到‘作丘甲’的時間間隔,還要多出一年——按照翻版演繹的習慣,所謂‘作田洫’就是為‘作丘賦’服務的前提革新行動,至少在子產看來,供他充分借鑒的魯故執(zhí)政季文子‘初稅畝’與‘作丘甲’之間的順承關系即是如此:沒人在半個世紀后還關心當年外國的某位執(zhí)政推動革新行動是否為了其個人實現不可告人的政務野心,但其歷來主政所推動各項革新行動的結果卻會匯總到后人手中,供其參照。
受限于古代通信與信息存儲技術的不發(fā)達,彼時的魯國不能完全知曉情況,只能以各國政要之間口耳相傳的直接問政其后人和民間故事中的只言片語確定當時情形;但彼時魯國的軍力強大卻有目共睹。第二次彌兵會盟雖然成功召開,但并不能確定具體有效期限——沒有截止日期,處于晉-楚邊界緩沖帶上的鄭國就要隨時面臨被兩方輪流入侵宣誓宗主權力的可能,最壞的結果,南北兩大國就在鄭國境內直接開戰(zhàn),這樣的話對鄭國國家的破壞性最大。
后一種情況不可預測,只能在可能爆發(fā)大戰(zhàn)之前積極斡旋晉、楚之間調和矛盾,按時繳納送往兩大上國的貢賦完全侍奉義務,祈禱上天不會發(fā)生新的變亂;其次則會同其他中原小國一道,商議對策,努力使晉、楚兩國實力相對平衡,雖然不能保證本國免于遭受兵燹禍及,但起碼可使晉、楚互相畏懼對方實力,避免真的展開緩沖帶國家的滅國戰(zhàn),那么依舊要像沒有弭兵會盟生效前一樣,雖然對這些時常二屬的墻頭草不時入侵‘問罪’與日常滲透,但也不得不忌憚對方舉國倒向另一方堅定死戰(zhàn)意念——那樣的話,征師久久不能克人國都,士氣低迷,待其背后的大國援軍率領諸國軍隊組成聯(lián)軍反擊時,戰(zhàn)則頂多平手,不戰(zhàn)而走就是怯懦,聯(lián)軍勢必分散入侵大國內地,雖然本土作戰(zhàn)反擊不難,但之后的大國內斗就不是能夠預料的事情了。
所以子產‘作丘賦’的本意就是要充分利用好‘作田洫’后鄭國國內上至公卿、下到國人庶民紛紛舉手稱快的高度人和狀態(tài),就勢提出增強國防力量建設的強軍之路。這件事的確是按照魯國‘作丘甲’的精神脈絡為藍圖推進的,但卻因此時國內各方力量錯綜復雜的地產所有權構成導致民眾不滿:晉、楚不是已經答應講和了嗎?以后國際局勢是長期的和平狀態(tài),只要我們多多繳納貢賦到晉、楚的都城去,就不會發(fā)生動之亂,那樣的話為什么確立耗費如此高昂的國防建設費用呢?如果遇到災荒年景再有戰(zhàn)亂襲來的小概率事件,豈不是真的要令民眾朝夕間破產?何況鄭國的野人并不像魯國那樣是在國人政務地位急劇下降的狀態(tài)下由三桓主導、逐漸納入國人編制內生活的,此時的鄭國國泰民安,除卻每年的高額貢賦外真的沒什么好憂患的,國人怎么肯輕易把高貴的編制分享給各城邑外圍邊遠地區(qū)居住著的野人呢?僅在劃分井田之后納入公有制農業(yè)生產序列、繳納些高額軍賦就想當國人,也太便宜野人了!至于野人地力較差的事實與痛苦并不在國人們的體恤范圍內,須知不分階級地講,絕大多數人的認知水平只有‘適當地共富貴、離散在患難際會’的本能利己行為,并不存在過度高尚的想法。
所以子產不僅要以國防為理由爭取將距離各城邑較近地區(qū)、貴族階層奪取自野人領地的私田納入到國家正稅正賦的名目中,盡量減少現有私田規(guī)模,又要通過承認野人政務地位與收容轉化為國人的方式,遏制貴族階層使用武力驅除野人到更偏僻地域生活的做法,減少貴族占有野人田產、增加私田規(guī)模的不合理做法,限制貴族階層財力過度膨脹,與子產同時倡導的誡奢侈、行簡樸生活風尚相結合,避免社會中頭面人物對民眾產生不良風氣的誘惑,致使國民道德腐化墮落,降低國民凝聚力——這點背后則更要關聯(lián)鄭國商賈樂居的擅長招商引資之道結合來看,這些在鄭國安定環(huán)境下由國廷整體認可的勵商風氣,卻并不歡迎商人過高標價商品與無視商品質量的‘奸猾’行為。在鄭國高層看來,處于各國外貿交匯的十字路口上,雖然能片面收取重額商業(yè)稅,但更希望商人能提供便捷流通的穩(wěn)定供貨渠道便利民眾生活,所以子產之前的時代就在盡量避免出現竭澤而漁的情況。
理想中的社會是各行業(yè)民眾都能相對體面存活、和睦而不互害、相互保持誠信與扶助的社會,但這樣的社會如果存在,一定是因為有著較強國家凝聚力內核的國人集體存在為前提的,而且還要搭配上施政有方的較強力執(zhí)政之政之府才行。更準確地說,如果沒有一個像樣的國家存在,那么決然不可能誕生這樣的美好社會。而想要一個國家像那么回事,最起碼要有較強大的軍事實力作為穩(wěn)定外部環(huán)境的背書條件——這一項超越時空而放之四海而皆準。何況以武立國,長期扎實國防建設,即周朝開國的基礎原則,也是各子邦能在邊遠地區(qū)建立起穩(wěn)固統(tǒng)治的生存首義。子產設定高額軍賦是此道理,建立范圍更廣闊而彌漫于全鄭境內的井田制公有制地產革新也是此意。
穩(wěn)定國防,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為過,也只有如此才能在面對晉、楚這樣的大國時作為二流國家而不在武裝對峙時感到膽怯:晉、楚國內都由于長期爭霸的關系,滋生出大批擅長內政、外交、軍事征戰(zhàn)的世卿大夫,作為國家維系爭霸的成本,他們從國家手中大量獲取都畿之外地區(qū)的領地作為自身封邑,維持著尊容與家族富貴。但兩個世紀的爭霸也使他們認清現實:國家無論如何不可能在爭霸停息后繼續(xù)供養(yǎng)他們,這項開支實在太高了,何況有損晉公室/楚王室的穩(wěn)定傳承。而能停止爭霸的不僅有弭兵會盟,也有徹底吞并另一方為結束途徑。那么,這些世卿們多數更樂意持續(xù)一場永遠看不到頭、但烈度又在可以掌控范圍內的爭霸戰(zhàn)爭,這樣才能顯示自身價值而像晉公室/楚王室一樣傳承個人家族的榮耀與富貴權勢。世上能吞并的小國都吞并了,能拿來開刀的,可不就只剩下晉-楚邊界緩沖帶上的各個小國了嗎?
所以子產的對形勢的判斷并沒有錯,戰(zhàn)爭開打只在于早晚,早做準備則早進入下一輪安定期,抵制亂世野心家們對國際和平環(huán)境的無下限侵害。當然限制本國公卿大夫力量過于強盛也是此理:強干弱枝,有限度地加強君權與相權,才能保證主要大貴族不產生動之亂之心,提防七穆也就相當自然了。
面對國人民眾層面負擔增加的不解怨言應當如何應對呢?戒急用忍,善意說教,加強政務廉潔與獄訟清明,不令民財再浪費在其他方面,較高稅負狀態(tài)這種事,習慣就好……
因為這項舉動,子產在后世招致無數片面的菲薄,更有甚者嘆息痛恨于其人本身用心聚斂,卻不愿意‘正視’當時晉、楚爭霸剛剛彌合的不穩(wěn)定環(huán)境,更拒絕承認齊、秦兩國隨時有可能掀起新一輪漫長爭霸戰(zhàn)爭的危機,一味強調民眾被增強的稅賦壓力。這種忽視列國并立局面的‘大一統(tǒng)王朝’心態(tài)屬實要不得。不過有些別有居心者/潛在團體未必真的看不到大一統(tǒng)王朝邊疆外域民風彪悍的四夷國度對中原王朝貪婪的覬覦目光,他們只是淺薄而又富有政務話語權,不愿讓渡自己能夠多吃多占、本可拿來享樂的財富被上繳到國庫罷了,所以日復一日地叨念國都王公官貴大人輩的奢靡與腐敗還有瀆職行為,轉移公眾注意力,坐視邊疆治安情況惡化,國境線不斷向內部收縮。為此,執(zhí)政團體唯一能做的只有在克己奉公的原則下加強制度建設,同時堅定將手伸向地方富裕地區(qū)錢袋子的決心,敢于抽稅,認真用度,不耳軟于流言蜚語,也不受刺激后便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專之制作派。
這件事也是子產后來開始第三項著名革新的原因,當然也是為了限制在鄭國國內出現晉、楚兩國為適應長期爭霸體制而豢養(yǎng)出的龐大世卿貴族而作——子產因之獲名‘變法先驅’的‘鑄刑書’革新行動~
在被學術界賦予太多含義的刻意、片面解讀之前,我們可以先來問這樣幾則問題:為什么季文子沒有推出類似行動呢?而‘鑄刑書’又為什么會引發(fā)轟動呢?至于更早制出成文的刑書條文的晉國范宣子又為什么會將著作藏于密室?對比之下楚國為何那樣不長進,直到吳起到位任職令尹后才大興變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