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論彈劾王立“略賣人口”,并且略賣了五萬人口,并非空穴來風(fēng)!
而是,有法可依!
因?yàn)椤?br/>
明朝,跟歷史上的所有封建王朝一樣,是“以農(nóng)為本”的社會體系。
縱然明朝有了資本主義的萌芽,卻還是典型的農(nóng)耕體制。
立國之初的明朝,剛剛經(jīng)歷了戰(zhàn)亂,經(jīng)濟(jì)凋敝,田園荒蕪,流民失所。
再加上戶籍和土地冊散失嚴(yán)重,人口流動較大,朝廷的賦稅和徭役很難征收。
于是,朱元璋下令,對全國戶口進(jìn)行核查,并整頓戶籍,強(qiáng)化賦稅和徭役的管理。
明朝嚴(yán)格的戶籍制度,由此誕生。
明朝的百姓,按照職業(yè)詳細(xì)分為民戶、軍戶、匠戶、樂戶等籍;
各種戶籍世襲職業(yè),不容更改!
其中,
民戶,世代務(wù)農(nóng),向地方和朝廷繳納田稅,并且服相應(yīng)的徭役;
軍戶,世代鎮(zhèn)守在各地的“衛(wèi)所”,閑時屯田,戰(zhàn)時從軍;
匠戶,世代為宮廷、官府及官營作坊服勞役,以額定的薪酬為生;
樂戶,就是教坊司的各種妓女,世代為妓;
這樣的戶籍政策,繼承自元朝的“諸色戶計”,卻又略有不同;
一般來說,只要祖上是什么戶籍,子子孫孫,世世代代都是同樣的戶籍!
當(dāng)然,民戶除外。
因?yàn)?,民戶可以參加?yán)格的科舉考試,可以為官!
為了保障賦稅的征收,朝廷對民戶的“里甲”制度特別嚴(yán)格!
將一百一十“民戶”編為一“里”,丁糧最多的十戶任“里長”,其余的一百戶為“甲首”;
《明會典》中嚴(yán)格規(guī)定,民戶“不出一里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
也就是說,任何“民戶”離鄉(xiāng)百里以上,比如進(jìn)京考試,或者離鄉(xiāng)投奔親屬,必須持縣府頒發(fā)“路引”;
否則,必被當(dāng)成無籍流民加以逮捕!
當(dāng)然,遵紀(jì)守法的民戶,被稱為“良人”。
如果有人將某個“良人”強(qiáng)行擄為家奴,或賣給他人為奴為婢,則稱為“略賣”;
在元朝時期,“略賣”是殺頭的大罪!
到了明朝,對“略賣”人口的定義更加完善,懲戒卻有所減輕。
《明會典》中,“設(shè)方略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中,有明確的量刑和懲戒措施:
“略賣良人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
“略賣良人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略賣子孫為奴婢者,杖八十”;
“略賣弟妹、侄子、侄孫、外孫為奴婢者,杖八十、徒兩年”;
“略賣子孫之妾為奴婢者,減二等”;
五萬山西的饑民被遷往四川,可以理解為被“略賣”到四川!
因?yàn)椋@批饑民是被錦衣衛(wèi)“護(hù)送”到四川!
沒有路引!
那時的山西巡撫和知府、知縣逃得一干二凈,不可能發(fā)放路引!
也不可能發(fā)放五萬張路引!
饑民們在四川種植煙葉,拿工錢,享一日兩餐,可以理解為被“略賣”給王立為奴!
如果被認(rèn)定為略賣人口,按照《明會典》的量刑規(guī)定,王折的屁股,將被打幾百萬杖!
不被打死才怪!
其實(shí),剛開始,五萬饑民遷往四川,張論著實(shí)高興了好一陣子!
只需稍稍運(yùn)作一番,這批饑民就可補(bǔ)足衛(wèi)所的逃兵!
對此,王立自然不樂意!
由西廠牽頭,以每畝三百錢的租金,在四川租下一百萬畝糧田,張化也高興了好一陣子!
畢竟,這批糧田是各個衛(wèi)所的屯田!
衛(wèi)所的軍戶早就潰散,這批糧田本就荒在那里!
饑民到來之后,每年三十萬的租金,全都進(jìn)了張論的口袋,他自然樂意!
但,漸漸地,張論不滿足于每年的三十萬!
在他看來,煙葉加工成卷煙之后,每畝的收益是幾十兩、幾百兩,甚至上千兩銀子!
于是,他要求將租金加到八百錢!
王立自然拒絕!
張論想效仿王立的做法,招募百姓到其它的衛(wèi)所種植煙葉,可惜沒能成功!
因?yàn)?,他沒有王立那樣的膽量!
不敢知法犯法!
就算他想“變通”一下,當(dāng)?shù)氐陌傩?,也不敢“出一里之間”!
更不敢將自己的糧田改種煙葉!
若是收成不好,或者煙葉賣不出去,一家老小只能餓死!
沒辦法,四川的百姓,就是這么淳樸!
或者說,此時的他們,還能吃得上飯!
只想當(dāng)良人!
還不至于鋌而走險!
其實(shí),如果四川百姓逼得像陜西或山西那樣,連造反都敢的時候,就不用張論苦口婆心地游說了。
王立的料想,沒有錯!
張論確實(shí)是眼饞了!
加收租金不成,又不敢對西廠用強(qiáng),就把王立“略賣”人口一事,捅到了京師!
如今,王立遭到彈劾!
證據(jù)確鑿!
如果朱由檢降罪下來,王立必是死罪!
滿朝官員,幾乎都看王立不爽!
就算沒有仇怨的,也在眼紅!
巴不得弄死他!
于是,朝中的文官們再也沒有派別之爭,全都調(diào)轉(zhuǎn)槍頭,直指西廠!
但,魏忠賢不敢讓王立倒臺!
那批饑民遷往四川,其中的前因后果,魏忠賢自然知曉!
于是,閹黨成員與朝中文官們,再一次噴得你死我活!
大殿里,又變成了菜市場!
朱由檢就像個看客,端坐龍椅之上,一言不發(fā)!
他的所思所想,沒人知道!
直到王立進(jìn)殿,菜市場終于安靜下來!
“皇上!西廠將山西百姓遷往四川,確實(shí)是賑災(zāi)的一部分必要措施!
但,王公公并未上報朝廷!
這批百姓沒有路引,確實(shí)是事實(shí)!
下官以為,王公公雖是出于賑災(zāi)所慮,但違反大明律法,是不爭的事實(shí)!
王公公身為西廠提督,知法犯法,藐視皇上,略賣百姓數(shù)額巨大,理當(dāng)革職查辦!”
周延儒話音剛落,殿上從人正要附和,王立及時說話了:“首輔大人,你誣陷本廠公略賣百姓,可有證據(jù)?”
“按大明律法,民戶離鄉(xiāng)百里而無路引,既可判為流民!
這批百姓,是由西廠錦衣衛(wèi)押送至四川,沿途各州各縣皆可為證!
還不是證據(jù)確鑿?”
“首輔大人,此言差矣!”
王立淡然一笑,向朱由檢和眾臣拱手致意,然后說道:“
大明的律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略賣人口的對象,必須是“良人”或自家親屬!
然,本廠公前往山西賑災(zāi)之時,各州各府的“黃冊”皆被流賊損毀!
也就是說,這批百姓,已經(jīng)沒有戶籍證明!
首輔大人,請注意:這批百姓的身份是“流民”,而不是“良人”!
更不是本廠公的親屬!
何來“略賣”一說?”
王立的強(qiáng)行詭辯,滿殿的文官,頓時全都懵了!
周延儒氣得滿臉通紅,怒指著王立:“王二狗!大殿之上,豈容你胡言亂語!
那批百姓……只是黃冊損毀!
他們本來的身份都是民戶!
并非你口中的“流民”!
你略賣人口,竟敢……”
“首輔大人!”
王立打斷周延儒的話,不緊不慢地說道:
“萬歲爺早就下了口諭,戶部、吏部已將本廠公的名字改為“王立”,還請多加注意!
另外,我想請教首輔大人和各位大人:
如果發(fā)現(xiàn)某人沒有“路引”,又查不到他的戶籍,應(yīng)該作何處置?
是以“流民”的身份逮捕入獄,還是以“偷漏重稅”發(fā)配充軍?
若要遣回原籍,又該遣往何處?
若是五萬個這樣的流民,又將遣回何處?”
音落,殿內(nèi)一陣竊竊私語。
商議多時,仍無定論。
沒辦法!
王立一再強(qiáng)調(diào)“沒有戶籍”或“查不到戶籍”,著實(shí)給文官們出了個難題!
正常來說,各州各府很少遇到“流民”!
即便遇到,也就一兩個!
如果查獲的流民沒有犯罪記錄,一般都是責(zé)打幾杖,然后遣回原籍,順便罰些銀兩。
現(xiàn)在的問題是,明知那批百姓隸屬山西,卻因黃冊損毀,查不到他們的“戶籍”!
就算強(qiáng)行送回原籍,在沒有原始黃冊的情況下,當(dāng)?shù)氐墓賳T也不敢接收!
眾臣實(shí)在沒想到,略賣五萬百姓的事實(shí),王立僅僅以“黃冊損毀”為由,就簡單地大事化小了!
沒辦法!
眾臣仍在議論紛紛,王立又說話了:“山西的民變愈演愈烈,洪總督正在調(diào)集各方兵馬清剿!
若是這批流民返回山西,身無銀兩,家無糧田,必會加入“三十六路”流賊之例!
今,本廠公以“流民”的身份暫且安置于四川,他們?nèi)甲窦o(jì)守法,勤勞耕作;
他們,不僅沒有為禍四川百姓,還給四川的地方帶來可觀的賦稅收入;
等到山西流賊被徹底剿滅,本廠公必會將他們遣回山西,核實(shí)戶籍,妥善安置!
所以,還請萬歲爺明鑒!”
此時,此刻,王立把包袱扔給朱由檢,他會如何裁定,幾乎沒有懸念。
眾臣雖有不甘,卻又無可奈何。
然而,朱由檢的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廠公……對山西的流民安置之法,確實(shí)有獨(dú)到之處,是為各地安置亂民之典范!
今,朕想知道的是,一百萬畝的香草,如果全部加工成卷煙,能換得多少銀子?”
此話一出,眾臣全都傻了眼!
包括王立!
特別是王立!
幾乎,想死的心都有了!
張論的奏書中,并沒提到這批百姓在種植煙葉!
閹黨和眾臣,雖然爭得面紅耳赤,爭得你死我活,卻保持著高度的默契!
“種植煙葉”這個關(guān)鍵問題,從沒人在殿上提出!
但,朱由檢還是知道了!
或許,他早就知道!
或許,他早就想問這個問題!
又或許,他已經(jīng)在暗中調(diào)查了!
種植煙葉,再加工成卷煙的高額利潤,他必然知道!
很明顯:各級官員和坊間百姓的“吸燕”,他不再介意!
此時,此刻,他只想著從中抽稅!
他真的是窮怕了!
王立正在苦思對策,朱由檢又說話了:“關(guān)于種植香草的收益,諸位大人可詳加調(diào)查!
一個月內(nèi),各自呈上奏書!
退朝!”
尼瑪!
這一次,王立徹底無語了!
這個朱由檢!
變得狡猾狡猾的!
竟然,讓眾臣“各自呈上奏書”!
你玩這一手,還讓不讓我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