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賣身為奴的人命并不值錢。
若是家主失手打死了人,只消去官府賠上二十兩銀子的銷戶籍錢就能了事。
但若是蓄意打死別人家的家奴,那就是規(guī)規(guī)矩矩的人命官司了,至少也是要到堂問話的。
陳橋這幾天正為賈叢澗的事情鬧得頭疼,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又犯上人命了。
陳橋沒說二話,當(dāng)下就命府衙帶人大張旗鼓的去賈府門口要人。
賈府不給,他就讓十幾個衙役在門口等著,沿路有百姓詢問,就直說:“賈府大公子賈叢澗涉嫌殺人,奉命傳訊問話?!?br/>
世家子這樣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