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這一下鑄成大錯
對石友三的“制裁”,實際上是與“吉鴻昌案”穿插進行的,地點都在天津。所以陳恭澍分了一下工,對吉鴻昌的偵察,由呂一民負責,王文則主要針對石友三做工作。
石友三在天津買了很多房子,都在租界里,據(jù)說他的姨太太一人一處,另外還有專門用于出租掙錢的,他本人常住的是日租界的一處樓房。
因此,制裁石友三的難點與“吉鴻昌案”不同,吉鴻昌在暗處,因此在前期工作中,主要精力用在了解其行蹤上;石友三則在明處,知道他住在哪兒,就是下不了手。
第一,石友三的身邊有五名帶槍侍衛(wèi)、兩名日本憲兵,還有很多傭人仆婦,如果采用“拔據(jù)點”的方式硬來,勢必傷及無辜,況且當時的北平、天津兩站也不具備這個實力。
第二,石友三煙霞嗜好很深。凡好這一口的,有一個共同特點是懶,一天多數(shù)時間“賕”在煙榻上,作息時間跟一般人不同步。也不愛出門,即便出門,也只在租界內(nèi)行動。另外,石友三是背著“通緝令”的人,出了租界,馬上就會有不測之災。如果要在租界里搞狙擊,難度就太大了。
所以,直到“吉鴻昌案”結(jié)束,“石友三案”也沒什么進展。
對此,陳恭澍倒是沒說什么,但王文很著急,一是此案歸他負責,二是自感在“吉鴻昌案”中丟了面子,挺好一樁露臉的事,結(jié)果弄得窩窩囊囊,心里“搓火”又說不出來。
也巧了,天津有個叫“三益成”的雜糧店,是寶坻人開的,掌柜的劉兆南,家里跟王文是老一輩、小一輩的交情,劉兆南本人還是王文的小學同學,很熟。某一次無意中聊起來,劉兆南說石友三身邊的五個警衛(wèi)中,有一個跟咱們是老鄉(xiāng),也是天津?qū)氎婵h人,這個人叫先鴻霞。
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通過劉兆南,王文與先鴻霞談了幾次,從“抗日鋤奸”的高度曉以利害,應該說先鴻霞是個深明大義的人,表示愿意協(xié)助王文,除掉漢奸石友三。
這時已經(jīng)是1934年12月了,王文很高興地把情況向陳恭澍做了匯報,陳聽了當然也很高興,但提出了幾個問題。
第一,“制裁”工作怎么進行,希望先鴻霞能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方案。
對此,王文說,先鴻霞認為此事難度很大,情況復雜,如果要求事先制訂一套詳細的行動方案,顯然有困難,希望能讓他便宜行事。陳恭澍覺得他說的也有道理,就沒有再堅持。
第二,陳恭澍要求王文安排一次他與先鴻霞的會面,以表示對先鴻霞的嘉勉。
實際上,還有兩層含義,陳恭澍沒有明說,一是要親自對先鴻霞進行一次當面的考察,因為此前的一切都是聽王文轉(zhuǎn)述的,作為指揮員,心里不太“托底”;二是必須見了面,有了相當程度的信任,才能向南京特務處正式呈報。否則,貿(mào)然地報上去,等一見面發(fā)現(xiàn)不行,豈不是拿領導開“涮”!
對此,王文完全同意,但據(jù)先鴻霞講,他還在爭取石友三的另一個衛(wèi)士,等這個人有了確實的態(tài)度,就可以安排見面。
第三,照陳恭澍的意見,先鴻霞只需要扮演“內(nèi)應”的角色即可,“動手”還是由天津站自己來。
陳恭澍一直有個看法,既然是制裁漢奸,就要堂堂正正,縱不能“身首異處”,也要讓他“血濺滿堂”,才有點“明正典刑”的意思,方可解國人心頭之恨。換句話說,不但要殺,還要殺出威風、殺出血腥味來,讓大家好好看看當漢奸的可恥下場!
對此,王文認為不必這樣機械,反正是制裁漢奸,不管用什么方式,關鍵看效果,而且聽先鴻霞的意思,此案只可智取,不宜強攻,由他本人相機動手就行了。
陳恭澍說那好吧,你再跑一趟天津,跟他接觸一次再說。
王文依計行事,等再回來時,消息令人振奮。
——先鴻霞已經(jīng)成功地爭取到了他的同事,此人叫史大川,也是一個熱血男兒,早就不愿跟著石友三當漢奸了。另外,先鴻霞正在爭取石友三的廚師老褚,打算用最簡單的辦法——毒死他。
聽了這個情況,陳恭澍猛然想起自己還有一瓶毒藥——那還是王子襄生前給他的,有一次,陳恭澍與他閑聊,就問起,有沒有那種無色、無味、無臭,能迅速置人于死地的毒藥。王子襄說有啊,說著就給他倒了一瓶。后來沒多久王子襄就死了。
陳恭澍把藥取出來交給王文,并叮囑他一定找個小動物試驗一下,然后又拿了2000元錢給他作為活動經(jīng)費。又問王文與先鴻霞見面的事情,王文說沒問題,等我這趟回來就安排。
接著王文又談到“三益成”的掌柜劉兆南,說此人很夠意思,幫了不少忙。
對此,陳恭澍多少有些不以為然——與王文不同,陳恭澍是職業(yè)特務,受過專門的訓練,這種人,凡事都會多想一層,不會輕易相信任何人,他堅持面見先鴻霞,并非不相信王文,而是更相信自己的判斷能力。
據(jù)陳恭澍回憶,送走了王文,他曾猶豫要不要給南京打個電報先說一下,經(jīng)再三考慮,他還是決定與先鴻霞會面之后,再行報告。
這一下鑄成大錯!